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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我哥共进晚餐是件苦差事。 我们仿佛坐在玻璃搭成的房间里,一切都显得那么易碎。肉小小一团,点缀在单薄的瓷碟中。我太懒,想到要为它大动干戈,心里总有些不耐烦。 洪怀啸说过,餐桌是家人联络感情的最佳平台。既然他这么认定了,就一定不会善罢甘休。不管餐厅多高档,菜品多精致,坐大厅还是包厢,用刀叉还是碗筷,只要他一开口说话,我的食欲立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。 趁他还没开口,我拿过酒杯喝了一口,准备一鼓作气,速战速决。 谁知刚拿起刀叉,对面就开腔了:“伤口有再疼过吗?” 银亮的餐刀连一点荤腥都没沾到,被我捏在手中,泛着冷光,稍一转动,就会映见我们头顶模糊如太阳的吊灯。 我答:“都是皮外伤,没什么事。” “我是问你的胳膊,”洪怀啸低着头,慢慢地切着盘中厚如暗红石块的肉。旁边点缀的青绿蔬菜衬得他更像在茹毛饮血。 啊,胳膊。 他提到的是我的旧伤。 为了救他而留下的旧伤,被从天而降的广告牌剐蹭,留下一条开裂的伤口。去医院缝了十几针,愈合后,留下一道难看的肉粉色伤疤。平时没什么感觉,只是用手指稍一按动,就会有隐隐的痛感。复诊过许多次,医生都说不妨事,或许只是心理因素。 我是一个怕疼的人。 我收回目光,埋头专注于自己的餐盘丛林:“也没事,这几年没疼过。” “嗯,”洪怀啸习惯接这么一声,“打架时挺有活力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