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.葛里逊《疯人遗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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麽,我就完全不觉得难受,反而看得很开心——大概是等着看这些角sE发现踢到铁板,遗嘱内容与他们所想完全相反时的反应吧? 另外一条自然就是跟着主角出国寻人啦!经历过暴雨坠机、骑马渡河还差点撞到鳄鱼等种种考验,最後搭着小船深入平原沼泽,才终於找到nV主角。 我没特别描写这段旅程,但我得说这趟律师的冒险是全书最JiNg采的部分,而後面看到主角重C旧业打最後一场官司,询问证人时游刃有余彷佛运筹帷幄的态度,更是锦上添花,反令我看得更加津津有味...... 主要是因为《秃鹰律师》里,我不只没看到期待的寻找线索解开谜底,也完全没看到主角有上法庭打过一场官司啊!你不是律师吗?整部看下来只想着打集T诉讼诈钱,帅气风范一点也没有呢′?ω?` 作者约翰.葛里逊擅长描写法庭与人X,在这本书里还有一点信仰传教,无人生来便是绝对的善与恶,都是在後天成长环境中被一点一点塑造而成的。 这里说的就是富翁那群负债累累的子nV,因为父亲Ai玩nV人、生母Ai逛街,自小由一个又一个的保母带大,想得到父亲认同又得不到......只能说家庭功能完善对孩子的影响真的很重要。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,这本书的书名原文是《TheTestament》,意即「遗嘱」;可很有趣的部分在於中文翻译的书名,却多了两个字「疯人」,再结合故事内容一看,简直有画龙点睛之妙!立下全书最关键那份遗嘱的富翁老人,他的那些子nV可不就发疯地想证明老人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