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四章:砍向自己的刀、另外一件小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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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实按了按额头,原本的郡守府此时已经是修改成了他自己的府邸,不再是处理公务的衙门了。 当然,这个府邸的主人并不是他。 府邸是归属于朝廷所有的,哪一日他换了一个职位,也会换一个住所。 经过之前的变法,临淄郡有了新的郡衙门,这个衙门的功能完全是分割的。 甚至在霍实看来都有些繁琐、甚至是有些让他不能理解了。 在这个衙门中,有他的一间屋子,按照陈总督的说法是他的「办公室」、 也就是「办理公家事务、办理朝廷事务的地方」。 谈工作的时候,必须是到这个地方。 郡丞、市物署掌令也是在这个衙门中拥有属于自己的屋子,据说还空着的其他屋子是未来一些可能出现的机构长官的。 当然,这不是最让霍实觉着麻烦的。 最让他觉着麻烦的是,以往他自己断案就可以了,但现在不行。 他必须是和郡城一同商议,而且需要去往专门的府衙。 是的,需要去另外一个府衙。 这个府衙据陈总督所说,叫做「法衙」,是专门用来断案的。 霍实放下手中的笔,微微的按了按自己的额头,他好像有个想法。 陈总督——哦,不,是他老师这样子做,似乎是为了分化郡守手中的权力。 或者说,不仅仅是郡守,而是县令、郡守、甚至是他老师那位总督。 霍实微微蹙眉,并不是舍不得手中的权力,只是有些好奇。 老师这样子做的目的是什么呢? 断案真的需要专门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