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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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成了新的问题。 陈麟声不介意走着去,靠两条腿,经济节约,大不了搭乘公共交通。 但Sam否定了这个想法。 他拎起订单,用笔敲得哒哒作响,他告诉陈麟声,客人说了,可接受送货的时间区间在三点到五点之间,且既然送货上门,自然要保持品牌的格调。 陈麟声听他像在剧场表演一般傲慢地说着要求,听到一半,掉头离开了。Sam有车,却没提出要送他一程,他也等着看笑话。 不能走路,不能搭乘公交车,那他就骑自行车。 麦春宙又不是上帝,他还能时时刻刻在云端盯着送货人有没有保持格调? 陈麟声将衣盒固定在车后座,然后扶着车把踩上了踏板。刚踩过一脚,凉风迎面而来,呼出的空气变成了白雾。 其实他很紧张。 他已经打定主意做贼,那除去初见,往后每一次见麦春宙,都相当于踩点。 早知道施岩仲会转手把首饰送到拍卖场,他就不会把阿妈的两件首饰交给施岩仲。他只是想得到一个来加拿大的机会,因为他听阿妈提过,她要去加拿大见一个朋友,很快就回来。 他真蠢。 陈麟声看到红灯,捏动了车闸,轮子在路面上猛地摩擦。他单脚踩在地上,撑住了车子,抬眼盯住红绿灯。 阿妈临走前交给他首饰,嘱咐他藏好。 可他却交给了施岩仲,盼着施岩仲能送他去加拿大。 他太蠢了。为什么他不听妈妈的话。 还不是因为他太软弱,不想受苦,只想着去找人,却忘记妈妈的嘱咐。 绿灯亮起,陈麟声狠狠踩下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