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81)-刺要论篇、刺齐论篇
: h帝问曰,愿闻刺浅深之分。 岐伯对曰,刺骨者无伤筋。刺筋者无伤r0U。刺r0U者无伤脉。刺脉者无伤皮。刺皮者无伤r0U。刺r0U者无伤筋。刺筋者无伤骨。 帝曰,余未知其所谓,愿闻其解。 岐伯曰,刺骨无伤筋者,针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。刺筋无伤r0U者,至r0U而去,不及筋也。刺r0U无伤脉者,至脉而去,不及r0U也。刺脉无伤皮者,至皮而去,不及脉也。 所谓刺皮无伤r0U者,病在皮中,针入皮中,无伤r0U也。刺r0U无伤筋者,过r0U中筋也。刺筋无伤骨者,过筋中骨也。此之谓反也。 倪师注: h帝问,那针刺之深浅如何区分呢? 岐伯答道,刺骨病时不可伤筋。刺筋症时不可伤害肌r0U。刺肌病变时不可伤脉。刺脉病时不可伤皮。刺皮症时不可伤肌。刺肌病时不可伤筋。刺筋病时不可伤及骨。 h帝说,我未能了解老师的意思,请再为我详细的说明。 岐伯答道,所谓刺骨病无伤筋,就是下针到筋位即起针,不至骨位也。刺筋症不伤肌者,针至r0U乃起针,不深至筋位。针刺肌病变不伤血脉,乃针深及脉时就起针,尚未至肌位也。针刺血脉病时不伤皮者,乃针至皮位而起针,不深及脉位也。 所谓刺皮而不伤r0U者,因病在皮中,深入皮部即可,再深则伤肌也。刺肌而不伤筋者,乃针入肌中即可,过深伤及筋位,即太过也。针刺筋症不伤及骨者,乃针至筋位即可。不可中骨,过深则伤骨也。 此二者不及与太过,不及则病不去,太过则病邪更深入,皆达反针刺之法则也。 课堂笔记: